国有土地权属的四种确认方式
1. 文件确认 :依据权属主出示的并被现行法律认可的文件来确定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归属。这是城市土地使用权确认的主要手段。
2. 惯用确认 :对若干年来没有争议的惯用土地边界进行认定,适用于农村和城市郊区。需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并注意四邻的认可和签字。
3. 协商确认 :当确权所需文件不详或各方认识不一致时,各方应本着团结、互谅的精神,通过协商对土地权属进行认定。
4. 仲裁确认 :在土地权属争议且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由土地部门进行裁决。不服裁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诉,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这些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以确保土地权属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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